各学院、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,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2025年6月16日-2025年6月27日进行。为切实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建立诚信考试教育管理机制,现将本次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。
一、坚持立德树人,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
各学院要在考前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,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,促使学生学习、知晓并自觉遵守有关考试纪律。各学院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,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考试的风气,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迎考,诚信考试,杜绝同学的侥幸心理。
二、坚持严把考试关,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
监考人员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落实,学生所在学院配合,并由监考人员所在学院通知监考人员,明确监考任务。排定的监考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监考时,应书面申请,经所在学院批准同意后,由学院安排其他人员代为监考。监考人员一般应由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,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不得担任监考。各学院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,要求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《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)》中的监考职责。
1.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,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,并提醒考生备好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待查。
2.开考前,监考人员必须清理考场并加以检查,逐一仔细核对考生有效证件。
3.必须按隔列单人单座的要求,重新安排考生的座位,考生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,重新就坐。
4.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前,需双人检查卷袋完整性,向考生展示后当场拆封。
5.监考期间必须坚守职责,不能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闲谈说笑、读书看报、议论试题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,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和当场评说考生答卷,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(试卷印刷错漏除外)。
三、坚持强化考试督查,加大巡考力度
学校实行校、院二级巡考制度。校级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各学院须按照本学院承担考试课程量安排院级巡考,每15个考场或少于15个考场需至少安排1名巡考。巡考人员要认真执行《南京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)》中的巡考守则。
1.巡考人员须于考试前10分钟到达各考场进行巡视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席。
2.巡考时应检查各考场是否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,负责检查监考人员是否迟到、早退、不参加监考及中途离岗。
3.监督监考人员是否履行监考守则,对执行情况不好的监考人员及时批评、指正,并将考场情况及时向主考汇报。
4.检查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情况,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、有无作弊行为、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等。
5.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不间断巡视,监督整个考试过程的组织、管理和执行情况,检查与维持考试秩序,及时发现、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6.巡考人员在每次巡考结束后要如实填写《巡考记录表》,考试结束后校级巡考将《巡考记录表》交教务处,院级巡考将《巡考记录表》交本学院。
学校考风考纪监督举报邮箱:xjks@njucm.edu.cn
教务科联系电话:025-85811015
教务处
2025年6月11日